|
温州大自然钢板销售有限公司文件 大自然钢销字[2026]9号 关于下发2026年5月份期货订货须知的通知 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,保证合同双方按约定履行合同,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,现就5月份期货订货工作做如下通知,望各用户遵照执行。 一、2026年5月份订货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29日,按2026年月协议量90%-100%订货,订货定金按10%收取,且款项于2026年4月30日前缴清到账的,优惠50元/吨;同时享受2026年4月份期货价追补700元/吨。订货定金超出付款期限的按照合同量1元/吨/天收取滞纳金,超过订货期限或付款期限的,作自动放弃资源处理,资源转给需要的客户并按照现货政策处理,同时不再享受公司的返利政策。2026年4月份期货合同量顺延至5月9日前付清尾款并提完,逾期超出付款期限及占用仓库的,从5月10日开始按有关标准收取滞纳金和吊装保管费。 二、每月所有合同规格严格按照合同生产,不作任何规格变更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,必须经过大自然工厂同意后方可变更规格,但变更规格不能超过合同量的20%。2026年5月份期货合同中非门板所有厚度小于等于1000mm宽度规格优惠30元/吨(不含深冲料);厚度规格在0.25-0.6之间光面料优惠20元/吨;1000mm深冲料0.6mm(含)以下厚度按1250mm价格结算,0.6mm以上厚度按1000mm门板再加价20元/吨结算;1000mm宽度的DC03材质在1250mmDC03材质上优惠30元/吨;DC04、DC05材质0.6mm(含)以下厚度产品优惠60元/吨。 三、2026年5月份期货合同尾款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付清(无论是否有生产资源入库),超出付款期限的货物2026年6月1日至6月10日按照2元/吨/天;6月11日至6月20日按照3元/吨/天;6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4元/吨/天收取滞纳金。 四、2026年5月份期货付清货款超过提货周期而占用仓库的,按占用时间收取吊装保管费。2026年6月1日至6月10日提货部分按10元/吨收取;6月11日至6月20日提货部分按20元/吨收取;6月21日至6月30日提货部分按照30元/吨收取。对汇款不及时超过合同期限而延误提货时间的,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,并按上述标准收取吊装保管费。 五、合同若有超发,客户在收到我司的通知后必须在当天内补齐超发结算款。 温州大自然钢板销售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
|